我家人于九月二十七号由于感冒,在本村卫生室输液,在医生汇药时将另外一患者的药同时汇入我家人的瓶子里,致使输液后面部潮红,发麻,手脚麻木抽搐,昏迷,现在太和人民医院治疗,村室医生承认多加了其他人一部分的药,但多加的药反应不会那么剧烈,其间另外值班医生证明误加的有其他抗生素,当事医生不听提醒而输液造成患者药物反应,请你们指点我应该怎么办?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何追究他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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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保留并固定证据,村卫生室有过错,因此造成了损害后果,需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委托专业医疗律师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相关鉴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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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证据,去卫生局投诉或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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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固定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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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固定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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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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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