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银店买了一条银链,时间是8月6号,有一天忽然发现大面积生锈(期间根本没怎么佩戴)。9月11日拿回去,他们说十天内解决,发票也一同给他了。9月22日再去,他们说给我换了一条新的,我要求重开发票,他们说开票日期必须是8月6号,我觉得不合理没拿链子就走了。9月27日晚再去,我要求开票日期必须是我取走链子的日期,他们不同意,说只能给我一张电脑换货单,并责问我为什么9月22号来不取走,其实我9月22号去,他们根本没提到有电脑换货单!
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求开票日期必须是我取走链子的日期合理吗?我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才是合理的?如果他们给我换的新链子又有问题,我还可以要求他们负责吗?安徽消协的投诉电话根本打不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