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前十几年两朋友向银行借了三十万,我父亲帮他们做了担保人,但那两个人非但没有还过一分钱,还带全家人都外出了,人也找不到了,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判我父亲代为偿还,从我父亲每月工资划扣还款,现我父亲年事已高,我怕万一我父亲偿还不起,法院会拍卖我们一家人现居住的一套集资房,该集资房是单位集资房,没有独立房产证,现我们一家老小都在那里住,若没有此房,我们一家老小就要流落街头了。
1、请问这样情况,法院有权利拍卖我家的集资房吗?
2、如果我们把集资房卖了,再买一套房子,房产证写儿女的名字,法院有权追回房款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