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对方闹事,之前在我方的铺面捣乱,我方已报警,警方未处理之前对方再次闹事。第二天,带了一班人,带有刀、斧头、还有部分人带枪等武器。我方也不服气,带了一帮人防卫。两方争斗。其中对方一人在斗殴中被我们打得半死,对方看见那个人被打,开车小车来撞我方的人,后来我方有人受伤,对方的那个人也被车撞了,后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方人员已被拘留。这算是谁的责任,我方又应该得什么罪,对方又应该得什么罪。

刑事案件
2011-09-26 16:01: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关于你这件事,这里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正当利益,如果你方利益不属于正当利益,则构不成正当防卫;第二,就是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超过了就是防卫过当,同样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对方带着人频频闹事,是犯罪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该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你们带人阻止他们本来没有什么不对,但是明显超越了必要限度——把人打得半死。所以你们是防卫过当,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后来是他们开车又把人给撞了,所以,这里有一个法医鉴定的问题,看究竟是谁把那个人弄死的,如果是因为车撞才死的,那么还要追究他们过失致人死亡罪。你们的故意伤害罪和他们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关联,都是要追究责任的。 此外,对方开车把你们的人撞伤,如果伤情是轻伤或者轻伤以上,那还要追究他们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总结:1、对方屡次闹事,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你们打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3、他们把自己的人撞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4、他们把你们的人撞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多说一句,我不同意他们说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为对方是为了救自己人,开车撞你们,结果不小心把自己人撞死了,这样的结果他们是不希望看到的,所以肯定没有故意之说,便构不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由于聚众斗殴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之间差别微小,也有可能双方都构成聚众斗殴罪。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当然了,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同样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有没有赔偿金
刑事辩护 1125
打架致人轻微伤标准
民法典 2825
打架致人轻微伤标准
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是否可以直接抓人
民法典 7257
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是否可以直接抓人
对方肇事想逃跑,我可以扣留对方车辆吗
民法典 24031
对方肇事想逃跑,我可以扣留对方车辆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