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本月16日跟买家签订了一份购置干洗机的买卖合同,23日干洗机从上海运到,当日我部就送达买方的店铺,由于运输过程中造成干洗机侧面刮破了两枚硬币大小的漆面,并不影响美观和使用,我部已经答应承担补漆的责任。24日我部人员还到买家的店铺帮忙指导装修牵电的工作,25日买方就以各种理由挑剔我们的机器问题,我部人员已经对买家的问题做出解释,但是买方就以我们的机器不是正规厂家生产,是旧机器翻新,质量有问题之类的片面之词要求我们退货,退押金,给我们带来了经济损失。我们的产品绝对属于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厂家可以提供全面的合法依据。请问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