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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于1986年通过集资进入原亭湖区供销社工作(当时是农业户口,01年农转非),92年12月份生了我们的儿子,93年6月份我妻子生病去世,当时单位每月发80元遗嘱补助给我儿子,现在我儿子快满18岁了,补助标准还是80元/月,18年来一直没有调整,请问这合理吗?我于01年下岗了,请问我该到哪里去讨个说法呢?谢谢!

继承
2011-09-26 12:10: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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