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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爸爸在南京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是全责,脚踝骨裂现在动手术脚踝处固定了两根钢钉,一年后需要二次手术。这种情况能达到伤残级别吗、可以达到几级。我爸爸六十三岁了,没有工作单位,是农村户口,但是还在做农活。这样有误工费吗。还有护理费营养费和最低生活费是不是在二次手术之前的这一年里每个月都有呢。这样的情况一般可以赔偿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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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 10:28: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