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房东,于2010年8月和一家房屋银行签定合同,委托他代我出租房屋,合同期限为一年,到今年也就是2011年8月16号到期,到期后,房屋银行说客户需要多租两个月,希望我多给两个月,于是口头答应延期到10月。但是9月中旬,得知房屋银行跑了,客户的一个月押金2100元在他那里,而我已经一个半月的房租未收到,加上物业管理费和水电,燃气,差不多4500块钱未收到,现在租户要求我退还他的押金,请问合理吗?这样的情况,您看怎么处理最好呢?

合同纠纷
2011-09-29 10:26: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债务人死了担保人还要还钱吗
5685
租房是和中介签合同吗
7363
如何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如何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拍卖房产流拍三次后怎么处理
司法拍卖房产
法院拍卖房产流拍三次后怎么处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