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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未满十八周岁。 和几个或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喝酒。 酒后集体持械到一理发店打了一个不相识的男子。 数日后带头打人者被派出所抓到.判刑两年多。(此前我并不认识他,听说是因为犯了其他事才被判) 因为我不是带头的,事后并没有多在意。派出所也没找我。 今年那个带头的刑满释放后,没多久又因其他事被抓进去. 牵扯出四年前的这件事.(这几天我了解到当初被打的那个男子小拇指被打断属轻伤,带头滋事的那个朋友并未进行民事赔偿,被打的男子要求赔偿十万才肯罢休. ) 事隔四年,我现在已经是有正当职业和平静生活的人,因为这件相当苦恼. 我想请教一下,我在这起案件中要负多大的责任,现在派出所通知我家人让我到案解决。我怕一去就出不来。听说致人轻伤可以判三年以下,我又没有那么多钱进行赔偿,事情不是因我而起,我也不想赔钱.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子,请有识之士帮我分析一下,支点招

民事相关
2011-09-29 09:32: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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