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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老公2008年结婚,结婚均都用我们自己赚来的钱操办的,我们结婚的那年我公婆没有与我们商量建了房子,欠下债务10多万,开始建的时候他亲戚告诉我们我公婆借钱建房子要我们阻止的时候,我公婆说不要我们来还债。我们结婚后,断断续续来电话说借了高利贷来建房,人家来追,要我们出钱还,结婚到现在我们寄到整数2.5万给他们家里还债(没有写收条的),现在我孩子都17个月了,家里也不算宽裕,帮他们还不了款,他们说要分债务给我们,你说我应该承担吗?只是分债务不分房子。我老公一直是同意承担的,但是我作为一个女人,赚来的工资为家里都透支了,我不甘心啊,你说该怎么办?我婆婆在这里帮我带孩子期间,会说我不做家务而我老公与我闹矛盾,这样的家庭矛盾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我们离婚,我要承担什么?孩子会判给谁。(他有正式单位,我没有)

婚姻家庭
2011-09-29 09: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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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不需要承担,且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利息的不需要支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如果你丈夫执意要承担债务的,你可以要求对方父母写欠条或者要求分割房产给你们,如果确实无挽救可能的,你可以起诉离婚,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及要求他父母返还债务。
  • 你承担的债务要你公婆给你收条并说明用途,不知道你老公是否还有兄弟姐妹(关系到你将来享有的继承问题)。如果离婚你无须承担债务,如果你要孩子会判给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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