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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去年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我奶奶及爷爷的父母已先于爷爷去世,爷爷去世时未留遗嘱。|||奶奶与爷爷结婚时,奶奶就有一个女儿,当时未成年,在爷爷奶奶结婚后她与我们一起生活,户口也在我们家(也就是我姑姑)。后来爷爷奶奶又有两个子女,就是我爸爸和叔叔。我姑姑结婚时嫁到外地去了,户口也就随夫家迁到外地了。最近很少回来。|||爷爷去世后,我叔叔去派出所开了户籍证明,证明我爷爷只有他和我爸爸两人,当时口头说好给我爸爸一笔钱,把房产公证过户给他,现在房产公证并过户了,他并未给我爸爸一分钱。|||我爸爸想去法院告他,但当时说给钱只是他和我爸爸口头私下说的,并没有凭据。我爸爸觉得被欺骗了,而且他觉得我小姑姑应该也有继承权,她虽不是我爷爷生的,但是她也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女。|||当时我叔叔去开户籍证明的时候因我姑姑户口很早就迁去外地了查不到,所以可能派出所也稀里糊涂地开了只有两个孩子的证明。|||现在,我爸爸是否能去派出所重新让他们查我爷爷到底有几个子女,如能查到的确是有三个子女的证明,是不是就能把之前的公证推翻, 去法院诉讼重新分配遗产?那套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叔叔名下了还能再重新分配吗?

继承
2011-09-24 15:03: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