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婚前房产一套,再婚10年后于今年6月加上女方名.我们2孩子均在国外.因父亲身体欠佳与今年8月回国探望知晓此事.但此时父亲提出住养老院(已住进),我们觉得女方不承担照顾义务的情况下分得一半房产似有不妥.但没提出异议,和女方商量立即卖房以支付父亲养老院费用.经双方同意后挂牌卖房.但我们离开后经中介反映女方屡屡设置障碍不让看房,似乎有继续住下去之嫌疑(她曾说卖房其间她不会住)但最近又提"让我住哪儿"之类,有些出尔反尔.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是否劝父亲离婚是最快卖房的途径?既然她分了一半房产还不配合还想继续侵吞,我们可以诉求法院在判离婚财产分配时适当考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