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公路局的职工,2000年进入本单位干临时工,单位没有给我们交社会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转为正式工,签订长期合同,2009年,单位工资改革,计算工龄时,单位按照2004年起计算,说是2000年--2003年干临时工没交社会保险,属临时工,不计入连续工龄,请问这样的做法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对吗?

民事相关
2011-09-24 10:47: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