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要搬迁,合同未到期,公司召集开会。没事做了,要求我们自己申请解除合同。按新合同法补,2008年后一年一个月。不走的按1300的百分之八十给到合同期满,年资,奖金都没有,五险一金也不给买了,这合法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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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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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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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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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工作年限1年折合1个月工资计算,不走的也可以要求按照合同标准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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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