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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7日受害者的邻居建房摆酒席,当晚11点左右,前来吃酒的基本散完了,就只有寨上两个中年男子、受害者和相邻寨上的一中年男子在主人家打扑克娱乐,为了几元的娱乐处罚金,凶手就喊受害者出去,受害者不知怎么回事就出去,凶手就对受害者施行拳打脚踢,受害者无还手之力,于是随手拾起一节转头向凶手甩去,凶手的头部被打一小伤口,这时,凶手就提起一根小板凳向受害者左勒骨处连续打了十几板凳,直至将受害者打倒地后,其中在场的一个将凶手拉住,随后报了警,当地派出所的将受害者送到县人民医院,经检查第8、9棵勒骨折断,后又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民事相关
2011-09-28 18:04: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轻伤,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从新鉴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如需帮助可以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予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 你好,你可申请重新鉴定
  • 你好,构成刑事案件了,最好委托律师起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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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