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案件中,女方出示了向其亲戚借款的借据,一共5份共计31万元,都是婚后所立。两份是向其阿姨借的,共计16万,另外3份是同一天各向其3个表哥借的,共计15万,(这3份日期是在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后签署的,当时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在法院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的4个月后,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只向法庭提交了这5份借据,其他的都没有提交,诉讼请求中有分割财产的要求,但是女方并没有提交财产清单...,请问男方在法庭上该如何反驳这些伪造的借据? 不要说请律师代理的话,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