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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病重,想立一份遗嘱给我,把房子她的一半给我名下,如果只有我,我母亲,我父亲知道并且在场,如果以后父亲再婚,这份遗嘱有法律效果吗?我的后妈还可以和我父亲分享房子的一半吗?谢谢大家,帮我看看

继承
2011-09-23 14:41: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你母亲意识状态清醒的情况下 遗嘱有效(公证后效力最好), 在法律上 你和你父亲是你妈妈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你妈妈的那一半房产是由你和你爸爸一起继承 但是你妈妈如果留有遗嘱表明她的一半房产由你继承那么 就只有你有对这一半房产的继承权。但是遗嘱最好经过公证处公证。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你慢慢没过世之前就办理过户手续。最后 如果你爸爸再婚 她的再婚妻子是无权对你继承的那一半房子享有权利 , 但是她可以和你爸爸共享你爸爸所有的那一半房产但是不会拥有产权 因为那可以视为你爸爸的婚前财产 而且你爸爸过世之后她也对那一半房产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