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时,房主未在,是由现租客(其租了房主一整套房)发布的信息,其出租整套房的其中一间。租房时,全程都只与该租客交流,并协商交付了租房押金。住进去几天后,她忽然拿了一份自拟的租房合同来要我签,写了最短租期半年,若未租住到期,则不退返押金。我见上面未写不得转租,便签了该合同。后因工作原因,需要离开该地,便与该房整租者协商转租,她要我从我所找的承租者手中拿回押金。但我所找到的承租者在住了一月后要搬走,也未给押金给我。现我要求再找人承租,遭到整租者的拒绝,说该房不想在出租,也拒绝退我押金,我有两个问题要咨询:
1,该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2,我可否有权利继续找人续租?
望各位专家帮我解答一下,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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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转租要经出租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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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交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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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