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如果是警察,被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是否得开除或辞退?会受到什么纪律处分?其法条依据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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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是否会被开除或辞退,则要看具体情节。对于纪律处分《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于辞退公务员,《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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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被开除或辞退,则要看具体情节。对于纪律处分《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于辞退公务员,《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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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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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