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离婚了,是法院调解的,在拿各自的生活用品时我发现她把我的东西当垃圾卖了,当时也没跟她争吵,后来她来我店里拿女儿的自行车(女儿是判给她的)我没同意,我说女儿要骑叫她到我店里我会带她去骑的,她不同意赖在我店不肯走,当时她坐在沙发上我拉了她胳膊叫她出去没想到她胳膊脱臼了(以前她摔跤脱过一次)她去做了鉴定是轻伤,在派出所留了档案说我是故意伤害,在调解时不肯说要我赔多少钱直接写了申请把我刑事拘留了。在看守所拘留了15天实在受不了就叫律师跟她和解,赔了8万才肯写谅解书让我取保候审。好冤。。。事情经过很清楚也很简单我不是故意的。当时有我的离婚律师和法庭的法警在场,还有隔壁的邻居 可以作证。我想问的是她的伤残鉴定2天就做出来了,我又没说不赔钱她就可以民事申请刑事案件吗?我找的律师是跟她妹夫是朋友,有好多地方在为他说话。
我还有没有翻案的机会,我9.22日取保候审的,法院判的话向我这样的会怎么判,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