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班受伤的!算是工伤吗?老板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呀?烫伤的,手婉到手到拐内侧全部烫伤!听朋友说可以找劳动局,需要准备其他什么收据什么依据之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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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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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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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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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你可以拿到工资,需要你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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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协调老板不付款什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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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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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确定伤情,看守否需要申请工伤认定;
2、可以要求支付因上班受伤期间的工资相应待遇,注意保留好证据,如有需要请尽快联系律师为您寻求救济方案,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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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可以先找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根据鉴定的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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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