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向你咨询以下问题:
一、我和丈夫2008年底领证,2010年元月举行婚礼。夫妻共同财产是从领证开始,还是从婚礼后共同生活开始算?
二、现在他提出离婚。婚礼的费用全部是女方承担的。现在有权要求他归还吗?(婚礼前他承诺将人情钱用于付婚礼费用。而现在他认为他给我买了首饰、衣服,不想归还。)
三、他除去工资卡,还有一张银行卡。若他销户,我怎样才能查询到他的银行卡上的资金往来记录呢?
请您指导我保障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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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婚登记时起算,婚礼费用属于共同开支要求退还于法无据,至于他的存款你应摸清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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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隐瞒财产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方在分配这些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注意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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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律师。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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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手机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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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领证开始,二、婚礼钱属天属于亲友馈赠,共同所有,三、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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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从领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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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隐瞒财产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方在分配这些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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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