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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侄女,今年过年之后找了一个工作。工作没有签订一切合同,当时老板讲第一个月工资1200.以后每月1500.去了之后一直都是1200.老板不承认,讲是我们听错了。而且时不时的加班,从来不给加班工资,连加班的伙食费都要自己出。现在由于过中秋节的时候请假几天,老板不批准。过后又在办公室里批评了一顿,讲自己看着办吧。现在小侄女不干了。直接走了人(这一点我不赞同),现在老板要求把给买的意外保险158元归还,由于上班前培训了4天。要求赔偿培训费用。时不时合理? 如果不给,还要到我和我老婆单位去闹。因为当时我老婆陪小侄女一起去找的工作。

其它综合
2011-09-20 11:32: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