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婚后老公收入放在他父母那里,我的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和抚养孩子,婚后想买新房,老公说自己付首付,以后他自己还贷款,不同意写俩人的名字,请问律师如果房屋首付款是从他爸账户出的,是不是新房就没我份,如果让我老公写一份协议,注明房款由他一人出的,与他父母无关是否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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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首付的出资人是公公,只有贷款部分属于您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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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你公公账户里转出,就首付款没有你的份额,最好在房子上写上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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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话即使是男方名字的话,也是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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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老公可以就婚后的工资状况和支出情况以及房屋购买的款项来源进行协议说明,这样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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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婚后买房本身就是夫妻共同 财产,因此应当写上你的名字那样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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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首付从你公公账户里转出,那么首付款存在没有你份额的风险。房产证加你为共有人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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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