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2011年8月24日中午下班时,我骑自行车刚出厂门转到公路上直行几米处就被同厂的员工骑电动车追尾撞过来,直接撞到车尾,导致我从车上摔下来,当时以为没什么大碍也就没有报警处理,但几天后腰部隐隐作痛,去医院做CT检查,诊断是急性腰扭伤,腰椎间盘膨出并突出(中央偏左型)。现在公司说我这病不能证明是摔伤引起的,另一理由就是说我当时没报警而拒绝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来我已补报警,但理由都是当时没报警,说证据不足,(我的自行车车尾有被撞凹的痕迹,雨伞被压断了,有下班时谁先后的监控),但交警说如果对方的电动车修过或卖掉,就不能认定.真是这样吗?肇事者蛮不讲理,反说是我撞了她,约她到交警处协调也不来。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请交警出面处理?交警以事故当天不是其值班而拒绝受理,8月24日值班的交警正好休假要过完国庆8号才上班,可过了一个月就更不受理了,现在真不知怎么办好,到时还能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能申请工伤鉴定吗?真诚希望你们的帮助!

交通事故
2011-09-23 20:58: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