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第二个怀孕期间被老公家人逼着去检查出也是个女孩,期间家婆天天说要我去堕胎,那时老公在我面前没说,但他做出的姿态是和他妈妈一个意思,后来我自己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孩子生下来后,家公家婆一直要我抛弃孩子,给别人抚养,我还坚持自己养育,到现在二女儿都已经一岁三个多月了,家公家婆都不允许我把二女儿带回家,所以我一直都在外面租房带着。而且两老一直给我老公说家里的计生政策,不允许帮我二女儿拿出生证,到现在,我二女儿还是没领到出生证明。
现在我和我老公已经没什么感情了,但为了俩个孩子,我们还维持着这种婚姻关系。而且家公一直都有一定要生到男孙为止的说法,老公也是这样的意思,我是不想再生了,况且生活条件不允许。但我多次向我老公表明,他还是不答应。我真的不想再过这样的婚姻生活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离婚,真的对孩子伤害很大啊。但不离婚,他家里又不允许我把孩子带回家,过年过节都是我和二女儿一起过,他带大女儿回家陪他爸妈过。这样不也是伤害我二女儿么?这婚,我该离?还是分居?如果离婚或者分居,我该怎么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