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中介的介绍下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约》,当天未给定金2万,后来家里急用钱凑不够首付,不想买房了。想解除合同,中介要我付中介费1万,和赔偿卖方4万。合同里有一款着:买方未支付定金,卖方未收取定金都算违约,需赔偿违约方双倍定金或总房款的百分之十;我这种情况算违约吗?应该怎么样才能把我的赔偿降到最低。谢谢!! 问题补充:当时我以为他们在欺诈我,生意没有理会。1个月后中介发函至我单位要求我在5个工作日之内需继续履行合约,否则解约,付中介费和咨询费1万及与卖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我现在感到事情严重性,所以急求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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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已交付为生效要件,说白了就是交付了定金才能使定金合同生效。需要指出,定金合同实际上也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这种从合同是否有效不影响主合同的生效,如果你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约,即使是正规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协议,只要签订时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没有任何可以解除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你拒绝履行主合同,即构成违约,在没有定金的情况,仍然会追究违约金责任。
因此,合同不是签订好玩的,签字就意味这一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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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上你所签订的中介服务合同及与卖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约》找律师当面咨询,让律师帮你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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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将合同拿给律师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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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你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约》未生效。没有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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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