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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今年40多岁 于4月份出了一场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责任全部归另一方 即肇事一方 我母亲头部被撞破了 缝了8针 面部较大面积的擦伤 腿部肘部较多硬伤 牙齿松动 视力有所下降 腿部有较大面积淤血 请问肇事一方对于此事应赔偿哪方面的责任 有没有 医药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能算几个人的 平时我爸爸24小时陪护 我的其他亲人不定时的陪护 )精神损失费、面部整容费 、营养费、交通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等等一些费用(帮我想想还有什么)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1-09-19 15:50:5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有权获得下列赔偿,具体的数额按照实际支出计算,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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