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公司没有给上社保,按合同规定,离职需提前30天申请。本人8月24日提出离职申请,本想9月16日离职,9月19日到新公司报到。但公司老板以忙为由,不给离职申请签字,导致人事部门不给开具离职证明。如果我9月19日不去上班,是否算自动离职,如果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扣我本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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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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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