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学生,在一中介公司总部作权证专员,去之前他让签了一份文件,文件的大概意思就是每月四天假,多休一天扣五十元;试用期7天的内容。面试时经理说,七天无工资,在我开始工作后,天天给的任务就是在办公室打字,打的内容是07年,08年,09年左右的出租档案。在打印第五天下班我离开公司后,由公司人员打电话通知我,明天不用再来上班。
ps:该公司下属几十家房产经纪(主要买卖二手房)店面,分布于石家庄各个地区。属于石市本地公司,规模比较大
请问我可以要求要回五日的工资吗?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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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试用期间的报酬。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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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 主张支付工资给 不给 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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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证据需要什么?
我在那公司主要打了很多出租表档案,但没有留档。手里只有一个从该公司内网摘录的知识,格式颜色未曾改变。
如果我录音,说明
1.我u**房产中介入职任权证专员五天(实际为打印图表)
2.直属领导为***
3.领导未与谈话或了解,直接以“性格不适合该工作”为原由解雇
并该公司负责人同意我的说法,是否算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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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与企业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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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询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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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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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