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纪念币销售的,有一个客户,汇款付了我32500元,前几天要了9卷生肖纪念币,,每卷50枚,她签收快递时没有检验货物,大概过了半个多月后打电话问我,说有一卷最贵的纪念币,里面掺的是全部是不值钱的纪念币,贵重的纪念币没有了,当时价值12000元,要我赔,不赔就报警,,,,这个事情,很郁闷,请问。。。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
签收是交接的重要流程,对方应当在签收时查验货物。加之对方签收后较长时间称丢失或者误发货等,其说法无法证明,无法认定标的缺失或者错误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也无法认定是否真的缺失或者错误,因此,对方的说法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
您好,需要提供证据。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
可以 报警
-
您好!您与对方有没有就货物的质量问题约定检验期?如果有按照约定办理,如果没有,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
就报警来查明情况吧。
-
您好!由于对方没有及时验货,所以无法说明您的货有问题,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除非他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所发的货是假货。
-
需要具体分析,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