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弟姐妹一共三人,在我们结婚之前,我的父母和我们共同盖了六间房,请问,这六间房是我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们五口人的家庭共同财产?现在,我的父母没有经过我和妹妹的同意,私自做主把其中的三间房给了弟弟,应经做了公证,还没有过户。请问,父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和妹妹可以不可以析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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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当时你们和父母共同盖了六间房屋,房屋属于你们五口人的家庭共有财产,不过你要有证据证明。你父母把你们共有的房屋私自分给你弟弟三间,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你和你妹妹可以进行析产主张房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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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所述问题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法律关系,如果当初你们对于该房产的加盖做出过贡献,进行过相应的投资,那么该房产才可认定为家庭共有房产,你们才有权利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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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要求要求属于你出资的份额。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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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翻盖的房子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未经你的同意,你父母私自处分的行为无效。可以起诉要求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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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