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六岁在马路上被摩托车撞伤一直手脱腕,和一直脚骨头开裂,我要求他赔偿一万元,可是他不肯赔偿一万元,只肯出三千元,伤的这么重才赔三千元,小孩又耽误学习,我老公在广东打工,听到小孩出事了,当天就赶回去了,还把工作丢了,在家里照顾小孩,我想知道究竟赔偿多少钱才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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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只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你老公丢失工作并非侵权人所直接导致的,该损失不赔偿。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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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的 如果小孩能评级的 当然会赔偿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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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疗,后作伤残鉴定看够不够伤残等级,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加起来,一万块钱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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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评得上伤残等级,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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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赔偿金额需要结合事故责任、伤者实际治疗支出而定,如果构成伤残的,一万元是不够的,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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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