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十部手机要卖,找到乙代理卖掉,约定卖掉手机所得的金额的10%给乙作为代理费用,假设卖手机时前期要一定的宣传和广告费的投入,而这部分钱全算在10%的代理费中,代理期限为从宣传和广告投入完毕正式开始卖手机时后的6个月或手机卖掉至少9部时止。卖手机前乙支付给甲100块的保证金。合同没有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现在乙把所有的宣传和广告投入全弄好了,正式准备卖手机了,甲觉得给乙10%的代理费很不划算,假设因为行业内一般的代理费也就是2%左右,(甲本身知道10%的代理费用不合理,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签了)甲跟乙协商降低代理费,协商不成,甲就不让乙代理了,单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请问,如果违约甲需赔偿乙的那些损失?是否存在违约金的问题?如果乙方的可得利益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计算, 那赔偿又怎么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