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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有一处房产的土地证上名字写的父亲,该房产用地为划拨;在离婚协议中,父母双方协议将该处房产给儿子(儿子年满18周岁),但由于没有资金,暂时不办理过户,只办理房产公证,证明房子属于儿子所有,问题就是如果以后父亲反悔想卖房子时,公证是否对父亲的出售行为有约束效力,不让其出售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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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3:53: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