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时因为年龄不够登记,所以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前因丈夫家人生病欠下十多万元钱,婚后我们一起还,一年多生下一女,后来因为感情问题,提出离婚,我想咨询的事是如果离婚我会领到他家欠下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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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用于了共同生活的债务书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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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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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我们律师代理,可以把债务完全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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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在你婚前欠的债务与你无关,你离婚时无义务再替他家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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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不是你们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你没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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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