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七月份租的门市,因为一直在筹备当中,处于半筹备半试营业状态,所以一直没去登记,也不知道在哪登记,工商所的是8月24号来通知的,说要罚5000,中午还请他吃的饭,后来我直接去工商所,带了一千,他就是不给办,说一千块钱够干什么的,我跑了五六趟,最后去了跟他吵起来了,他还威胁说是不是不想在这混了,现在没办法,这店开不下去了,不知道这算无证经营吗?罚款是他们想罚多少就多少吗?总感觉他们随口就能定罚款数。
-
你好,经营之前肯定要领取相关证照才可以。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对方罚款应向你出具书面的处罚决定书,否则,你有权拒交。
-
经营之前肯定要领取相关证照才可以。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
具体看情形 对方罚款要有书面的处罚决定书的 否则 你有权拒交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