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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49岁脚指,从小指起切除3个,另脚掌切了1/5。鉴定7级伤残,住了两个多月医院,湖北蕲春籍人。对方全责。能赔多少钱?

其它
2011-09-23 09:44: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应由对方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费用,具体按标准计算。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要看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
    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35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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