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下是一家超市仓库,当我刚跨出所住单元铁门几步去上班时,库房喂养的黑色大斗犬突然一声不响地向我扑来。当我意识到时,立即向后避让以致倒地。随后在中医院诊断为,右手腕桡骨远端多处粉碎性骨折。除手部受伤之外,我当时后脑着地,以致感觉全身无力,仰躺在地无法起身。随后是在超市的几名正在仓库工作的工人搀扶下才得以站立。尔后超市工人叫来了老板的母亲,在他们的安排下,超市的司机交给了超市另一工人1000元,随后工人陪我上车一同去区中院骨科医治。超市支付了第一次医疗费。 事发至今已快两年时间,虽然我右手腕的功能逐渐有所部分恢复。但是,目前右手腕变形,无名指、小指无力,向外翻转功能部分丧失。由于上述情况,两年来严重影响到本人正常的工作和日常生活,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损伤。为此如何提出赔偿,请帮我出处注意,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