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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有一处爷爷留下的房产38平米另有20平有航测的面积现面临拆迁,爷爷共有6个子女,6年前6人曾口头协义让长子买下此房,给其余每人5000元,至今钱未付房子也未更名,现今房子要动迁小儿子因为户口和长子一起共寄爷爷名下所心想反悔以自然分户的名义要分一房,其余5人还坚持原想法,并有书面承诺,请问这种情况有自然分户一说吗?另20平自建房小儿子说是他所建理应归他所有,可20年前他20岁刚反城工作请问这自建的面积是否归他所有呢?如果他反悔坚持分得他的一份请问按照法律会怎么样处理呢?

继承
2011-09-20 19:49: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