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属于什么法律案件?如果被害人知道了要离婚 然后在上法院的前一段时间将个人名下的财产转移另一个人名额上 请问受害人有没有权利要求法院勘查 并且追回?怎么样才说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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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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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算了那是最直接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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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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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话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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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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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