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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职工从86年起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后于96年办理录用手续,因当时要交养老保险,也许是她单位,也许是她个人不愿交纳前十年的养老保险,当时她工龄经人事部门认定,从96年算起,上前,她马上退休,觉得工资低了,她又找劳动保险部门补交了前十年养老保险金,但人事部门,不予以确认,只能从96年算她的工龄退休,请问一经确定的工龄能改正吗?

其它综合
2011-09-21 09:33: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