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1年8月19日正式提书面离职给公司老板,他回复我说公司会安排人员与我做交接,但是由于暂时没有人,可能交接时间比较长,但不会超过3个月。这个邮件我没有回复。之后他让财务跟我要交接文档,这一个月时间我先后提交了4次的交接文档给公司的副总、财务长和他的秘书,并做了详细的工作讲解。到2011年9月13日我有发邮件给副总,鉴于交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我在公司没什么事情,希望交接可以早点结束,他没有做回复。2011年9月19日我又邮件提出,现在已经交接完成,我希望薪资截止到19日,如果后面需要交接,我可以进公司协助交接,但是没有回复。晚上我又将交接详细的内容给了老板,同时提出希望19日结束,但是也没有回复。请问这样情况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进公司了?他们不给我退工单和书面的离职签送单,如果以后出先纠纷我可以怎样保护自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