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照法律.父母去世,兄妹四人,父母没有遗嘱_兄妹四人都没有产证和户口.由于当初父母做得不公,两个哥哥都有房子,我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只好住在女方,因此我一气子下十几年不回家.可就在父母去世的那一年,我想他们比经生我养我,他们有养育之恩,他们也已经老了没有什么可记交的了,所以就在他们去世的那一年里:我每个月回家_给他们一百元钱还买了东西来看望他们.我也想不到父母就这么快去世了.可兄弟们就说我没有尽义务.就算我没有尽义务,法律可以剥夺我的纪承权吗?安照纪承法,兄妹四人,如果我家有100万房产,四人分,我应该可以拿多少.谢谢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