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先大致说一下情况和发展:我姐和我姐夫都是离过婚的人(我姐是因为小三阳被前夫抛弃,我姐夫上任妻子是因为无法忍受婆婆的欺压.)。我二姐她婆婆是一个特别凶而且不讲道理的人,现在我二姐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如何面对婆婆的霸道和自私(我姐她婆婆的事迹在我们那相当多,除了欺负走上任儿媳之外,还有曾经把我姐夫亲二叔赶走,现在都没有回来)。更甚者天不亮就在窗户外面骂我姐,让我姐滚。我姐夫是一个特别孝顺的人,跪下求我姐忍耐,说她毕竟是自己的父母。现在我姐一直在我家住,但是我父亲说以后的日子还长,说实话真的怕我姐想不开,因为曾经的一次失败的婚姻让她受到的打击很大。她婆婆说让我姐和我姐夫滚,她没有儿子,也没有儿媳,以后老不让我姐和我姐夫养,死不让我姐和我姐夫葬,我父亲说那就让她立字据。但是我想知道,公婆和儿子、儿媳之间这种脱离的字据在法律上有效吗?谢谢您看完我的陈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