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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由于小区内电梯过了维保期,物业公司垫付维保费给电梯做了维保,但由于业主没有交全维保费,所以该单元电梯没有完全开通,只是针对已交维保费的业主和必要的工作人员使用时,由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上下后再关闭电梯。事故发生时只有1位客人和该员工,该员工陪同一起上11楼,但电梯在10楼停下了。两人下电梯后想继续乘电梯上11楼,但电梯按键没有反应,该员工就用钥匙打开电梯门,据顾客反映当时门开后因轿厢里面灯没亮,所以自己没有进去,但该员工无视这种情况独自踏进去,结果从10楼坠入下面的电梯井而身亡。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划分责任?1、电梯公司、事故员工、员工所在公司都有多少责任?2、公司给该员工缴纳了社保,社保能认定为工伤死亡而赔偿吗?多谢!

其它综合
2011-09-19 15:49: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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