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别人的钱,去年一个我认为是朋友开的堂子,叫我去打,欠二三十万的时候给我说的叫我赢回来,就这样一直打,二个月后欠了100万+了,他不开堂子了,就叫我还钱,我拿了10.8万去了 后没钱了,他就说叫我慢慢还,但要打张借条,我当时就打了一个86万的借条,(当时钱都是用他们自制的牌牌替用的)现在他逼我还钱,我想写个说明书,(说明借条为什么打的)然后再让几个当时参与和知道这件事的朋友签名,万一以后出了什么事。他拿借条到法院起诉。我家人可以不必还这笔钱, 请问这个说明到时候有用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