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家庄去年11.3号领的结婚证.12月初由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结婚前已经怀孕三个月.因外地人不能办理贷款,没办法只能房证写的女方名字.后来因工作调动,和生活压力.今年3月份回老家山东生活.石家庄的房子租出去用来还房贷,因为她父母的原因,现在逼迫我父母来偿还石家庄的房贷.然后回石家庄生活.吵闹之后,她带的孩子回了石家庄与她大姐父母一起生活.我去过两次,想让她回来,但她不同意 我现在想离婚,但是离不了怎么办.协商的时候她提出只要房子,不要孩子.现在已经闹很僵了,现在起到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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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能够证明是你父母购买的房屋,就可以认定为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否则只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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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男方,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无诉权。注意保留购房出资、还贷的证据,可能会有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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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是你两个的共同财产,因为牵扯问题挺多的,您最好联系我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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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解决问题,过来详谈,确定操作方案。德州专业婚姻律师。来访者提前联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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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有你父母买房子的证据,如果你找不到相关证据,操作适当的话,你父母买的房子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你妻子的个人财产。
二、在女方分娩一年内和哺乳期内你无权起诉。
三、如果害怕对方把房子卖掉你可以适当采取一些措施。
德州专业婚姻律师—1379131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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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