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村里给你的福利和房屋是在婚姻登记之后,钱与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时间为婚姻登记之日,因此,婚姻登记之后一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2.村里给的福利2万元是针对农户给的,单位是户,因此2万元属于家庭共同财产。3.移民房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专门针对农户给予的福利分房,由于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因此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如果双方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取得法院的判决,就钱和房的财产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希望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给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