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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2006年9月在大连结婚,丈夫是加拿大公民,2008年10月我团聚移民来到加拿大,但因生活习惯和摩擦,决定离婚,现在我们已分居两年多,请问我们如果有意回大连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也没有任何纠纷,是不是到民政局直接签字就可以了,还是……需要怎么做?谢谢

涉外法律
2011-09-19 1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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